三劑禁令-疫苗加嚴場所
今天(22日)開始,「三劑禁令」正式擴大,舉凡要參加遶境、旅行團,或到健身房運動的民眾,只要沒打滿3劑新冠疫苗,一律不得進入、參加。
根據指揮中心最新規定,只要會接觸到不特定人士,或是無法保持社交距離的活動與場所,參與者都需要打滿3劑疫苗才能進入。之前規定的像是舞廳、舞場、酒家、酒吧、特種咖啡茶室、視聽歌唱、夜店、三溫暖等八大行業場合,今年4月1日就開始實施三劑禁令,而今天(22日)開始,3劑禁令再擴大,納入了遶境、進香團等宗教活動、團體旅遊與健身房等場合,都必須打滿3劑,才能參與。
不過交通部觀光局也指出,雖然參加團體旅遊旅客及旅行社工作人員都須完成第3劑接種,但尚不包括12歲以上、未滿18歲完成第2劑接種及未滿12歲旅客,也就是12到18歲旅客,得打滿2劑才能參團。但若旅行成員間是彼此特定者,像是學校畢業旅行、家族旅遊、員工旅遊等,就不受一定要打滿3劑的疫苗規定。
目前依照指揮中心強化接種規定,今天起要打滿3劑疫苗才能跟團,但如果在政策規定前就已訂好旅行團的人,還是需要打滿3劑才能參加;未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,可要求旅行社退回已代繳的行政規費,或已支付的必要費用扣除後的餘額。
而對於一些因為某些疾病、體質而無法接種疫苗者,可請醫師開立證明,並提供參團前1天或當天的快篩陰性證明,才能跟團參與活動。至於有部分人士已打滿2劑,但還沒滿12周者,只要出示施打2劑證明,還是可以參團。
疫苗加嚴場所出入24個特定場所的工作人員: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、兒童課後安親班、社大、短期補習班、樂齡學習中心、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、游泳池、高中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、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、電子遊戲場、資訊休閒營業場所、視聽歌唱場所、桌遊、麻將休閒館營業場所、會展場館,以及八大行業含歌廳、舞廳、夜總會、俱樂部、酒家、酒吧、酒店(廊)、理容院(觀光理髮、視聽理容)及其他類似場所(特種咖啡茶室、夜店、舞場、三溫暖)、大型餐宴婚宴場所、美容美體業、職業訓練場所、托嬰中心、衛生福利多元預防社區式活動、衛生福利機構(社區型)、失智社區服務據點、親子館(托育資源中心)、民俗調理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