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恨十幾年 縱火報復前男友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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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姓女子自認被兩名前男友拋棄,數度於深夜砸毀兩人轎車的車窗,還連續縱火燒車報復;被害人懷疑是王女所為,加裝監視器拍下她變裝縱火。警方昨天逮捕輕度身心障礙的王女,她情緒激動,強調「我就是不甘願」才縱火報復前男友,檢方依公共危險罪嫌聲押獲准。
警方調查,王姓女子離婚多年,十幾年前與蔡姓男子交往,三年前分手後又結識鄭姓男子,去年又分手,雖然王女又認識第三任男友,但王女認為前兩段感情都被對方「拋棄」,相當不滿。
今年一月,王女在夜間以石塊砸破蔡姓、鄭姓男子轎車的車窗,兩人直覺和王女有關,但都不願聲張。三月初深夜,王女又到大樹區衛生所對面停車場,縱火燒蔡姓男子的貨車,又轉往蔡男住處燒毀蔡男停放路旁的轎車和機車,還差點延燒到民宅,消防車兩地救火,未釀大禍。
鄭姓男子後來在住處車庫加裝監視錄影器,五月十二日凌晨兩點多,拍到王女騎機車到鄭家,她還刻意變裝,頭戴大草帽,腳穿雨鞋,機車車燈也用黑色塑膠袋包住。
王女砸破鄭男轎車車窗,往車內倒汽油點燃,因火勢過小,還二度折返點火,第三次點火火勢太大,還導致她雙手被燙傷。王女隨後又轉往蔡男住家放火燒毀一輛機車與大門,火勢還波及客廳,還好很快被撲滅,無人受傷。
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,確認是王姓女子縱火,昨天逮捕她。
蔡姓、鄭姓男子不願多談前女友,只說「她沒錢,告她也沒用」。